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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吸塵器幫您分憂解難,排出您身邊的危險品
2013-04-16
固體廢物”是指任何垃圾,廢料,廢物處理廠、給水處理廠、空氣污染控制設施產生的污泥以及其他廢棄材料,包括產生于工業、商業、采礦業和農業生產以及社會活動的固體、液體、半固體或裝在容器內的氣體材料
所謂“廢棄物”是指垃圾、粗大垃圾、燃燒灰、污泥、糞便、廢油、廢酸、廢堿、動物尸體以及其他污物和廢料,包括固態和液態物質(不包括放射性物質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質)。
固體廢物,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88條)。
液態廢物的污染防治,適用本法;但是,排入水體的廢水的污染防治適用有關法律,不適用本法。(89條) 。
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定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一)“三化”原則
減量化--應盡量做到減少廢物的產生量;
資源化--對于減少不了的固體廢物要充分合理利用和綜合利用;
無害化--對于再利用不了的固體廢物進行無害化處置,使其不至于危害環境。
《固廢法》第三條: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物和無害化處置固體廢物的原則,促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發展。
固體廢物的污染是當今世界各國所共同面臨的一個重大環境問題,特別是危險廢物,由于其具有一定的隱蔽性、自然修復難,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1983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將危險廢物與酸雨、氣候變暖和臭氧層破壞并列作為全球性四大環境問題。